李蕃(1621年-1694年),字錫徵,號懶庵,通江縣流二溝(今通江縣興隆鄉)人。順治十四年(1657年)中舉人。愛新覺羅·玄燁十年(1671年)任山東黃縣知縣,興利除弊,體恤百姓,有良吏之風。曾因受到誣陷入獄,被赦免后,輾轉回到家鄉。李蕃與其長子李鐘壁、次子李鐘峨并稱“通江三李”,在康雍乾時代,名噪一時。他們的著作合并刻為《雪鴻堂文集》十八卷,涵蓋經史子集,收入《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傳于世。
李蕃自幼貧寒,母親早逝,由祖母照料。祖母教他誦讀章句,他記憶力強,學習刻苦。21歲時補弟子員。在任龍口市知縣期間,他拒收賄賂,除去陋規,為賑濟災民請求“委堪費”,甚至帶頭賣田產百余畝,鄉紳紛紛爭先捐獻糧錢。
正文
李蕃,蕃著有雪鴻堂文集十八卷,《四庫總目》傳于世。清康熙十年(1671)任山東黃縣知縣。黃縣舊規:凡上任知縣,里社送茶水錢,名“金”。李蕃一到縣衙,就有人送白銀“為老爺洗塵"。李蕃只領受盛情,拒收“醵金",從此革除舊規。
龍口市連年旱災,群眾生活困難。前幾任縣令報災為豐,致使餓載道。賑濟災民,李蕃請求所準之數不足“委堪費”。便向鄉紳募捐,并帶頭賣田產一百余畝。賣出的田地稱“官地方",“官地方",的界址至今猶存。縣令賣田救饑民的消息傳出,鄉紳亦爭先捐獻糧錢,助饑民渡過難關。
龍口市盛產木材,京城修宮殿多從這里采伐。“采取為累,而轉運又與他邑均。”耗費大批勞力,造成黃縣農業生產的困難。前縣令知情不報,致黃縣“老者轉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李蕃多次上疏,力請“產木之地得免轉運”,終于糾正了勞役負擔不合理現象。
“籌餉晉升”是當時盛行的風氣。采取多報人口的辦法,籌餉越多,晉升越快。當龍口市人民生活好轉后,有人勸李蕃走這條路,去打開晉升的大門。李蕃長嘆道:“此當讓巧者為之,我忍以一官累一邑邪?”拒做自己升官,群眾吃苦的事。
李蕃為官清廉,群眾稱贊他“清慎勤明”。因不巴結上司,上司不滿并將他視為危險人物。李蕃任黃縣令九年時,出了一件殺人案。一家夫妻因奸情被殺,李蕃以實情向登州府報案后,府官誣他受賄,以盜殺報奸殺,袒護兇犯。竟以此論罪罷官,下宛平街道獄,黃縣千百人哭獄,為李蕃喊冤叫屈。康熙十九年(1680)定罪發配戍山海關區,二年遇赦釋放。貧無以歸,僑寓蕪湖市。康熙二十三年回通江縣,年63歲。
回家后,與時任家鄉縣令陸仕炳一道,續修《保寧府通江康熙縣志》,為通江留下了寶貴的歷史文化財富。又在家鄉種植茶、柿、棗、梔、竹、梅各數十畝。并在梅園刻“梅園”二字于巨石上,藉以抒情明志。病重時,給子孫留下遺訓:“一、做官:對黑惡勢力、賣法貪官,要徹底查辦、不留情面。對無知良民誤解政策,出言不遜鬧事者,雖損我顏面,則應理解和同情。二、聽訟斷獄:在審理案件中,要虛心無私,明辨曲直,分析案情,不被他人和官吏之言左右,公正決斷。三、裕后:世間高門鼎族,莫不起家于貧賤。而貧賤者能給子孫以科第,而科第者很少能以富貴傳子孫。凡是一旦當官進爵,不念祖輩艱難,生活放縱奢侈,貪污腐化,荒淫無度者,瞬間就會家道中落。”如果說李蕃遺言前兩句僅適于做官者,而第三句則可供官家、平民及富貴、貧賤者共享。一生寫出各類文章300余篇,以《雪鴻堂文集》18卷刊印問世。其中論經史44篇,論古50篇,論詩文17篇,論書畫16篇。還有記略、鄉語、傳記、詩賦等。康熙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公歷1694年12月12日)辭世,終年73歲。
(李蕃十二代孫 李猛烈 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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