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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懷玉(1573年—1632年),字與瑤,號旬龍,福建華安縣豐山鎮銀塘村人,明朝政治人物。他在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福建省鄉試中名列第十七,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會試中名列三百九十五,三甲一百四十名進士。曾任肇慶市推官,四川省道監察御史等職務。他在任期間,平反了谷商的冤獄,豁免了贓錢數千,保全了許多人。他還曾挑選精兵冒險前進,成功使香山的倭寇撤壘投降。他著有《證孝說元》《折獄衷詞》等書。
人物經歷
懷玉自幼穎悟不凡,天啟二年(1622)中進士,授廣東肇慶司理。任職期間平反冤假錯案,挽救無辜百姓。崇尚氣節,杜絕請托說情,平反冤案時嚴格依照法律條例辦事,一絲不茍,即使上司授意也置之不理,如他所說:“曲直視事,出入視罪,輕重視法,是非有域,不可游移。
即在官庭之上,猶須據理力爭,豈可予奪生死供貴人之色笑。且我奉職為理,惟上不負國,下不負民,內不負生平,外不負聲譽,則已耳。”因其秉公辦事,不為官勢所動,致使按撫妒忌,想陷害他。當時朝廷正商議伐澳門之事,遂舉懷玉出征。
懷玉立即帶領戰車十余輛、兵士一百多人,自己張開傘蓋,獨乘一船,至澳下,倭(日本)船剛到,即命令土夷頭目舉炮攻船,連炸三炮。趙軍沉著應戰,勇敢機智,倭人驚慌失措,諸土夷頭目皆大叫:“趙帥不可與敵。”于是,倭人舉起武器投降,到趙軍船上謝罪,并帶趙帥入城。
懷玉宣讀皇帝詔書,拒絕接受饋贈;倭人并拆城墻三百五十丈,而后撤回。從此土夷歸順,百年的城堡頓時毀平。懷玉生平廉潔清操,居官清慎明允,一塵不染,百姓都稱他為“趙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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