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司法廳是區黨委、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區黨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廳。
司法廳負責貫徹落實區黨委關于全面依法治藏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藏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職能
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司法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西藏自治區司法廳機構職能、主要職責如下:
一、西藏自治區司法廳是區黨委、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二、區黨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廳。
三、司法廳負責貫徹落實區黨委關于全面依法治藏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藏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藏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藏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行政法規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章清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辦申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全區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全區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九)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能.西藏自治區司法廳.2022-07-31